根据《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
汽车金融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为中国境内的汽车购买者及销售者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汽车金融公司名称中应标明“汽车金融”字样。
汽车金融公司出资人中至少应有1名出资人具备5年以上丰富的汽车金融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经验。
汽车金融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
在国内大循环背景下,刺激消费已成政策重要方向。汽车消费贷款作为质量仅次于住房按揭贷款的优质资产,目前正成为越来越多银行零售转型的重要布局方向;在金融创新审慎监管趋势下,汽车金融公司有望持续获得政策倾斜,迎来更为稳健且广阔的增长前景。
截至2020年12月,中国汽车金融公司数量为25家,其中:北京市及上海市各7家,天津市及安徽省各2家,广东省、湖南省、吉林省、重庆市、陕西省、山东省、浙江省各1家。
来源:司马仲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