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研究中心 全球租赁业竞争力论坛
来源:全球租赁业竞争力论坛
作者:全球租赁业竞争力论坛研究中心
理性、建设性是改良主义者的座右铭,亦是全球租赁业竞争力论坛作为行业发展服务平台一直秉持的宗旨。
1月,银保监会下发《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后,业内多有讨论,视角不一,看法也各有千秋。全球租赁业竞争力论坛秉持理性、建设性原则,推出“拥抱监管、理性建言系列”,旨在呼吁行业主动拥抱监管,稳健合规经营的同时,为行业外部发展环境的优化建言献策。
租赁公司作为实质开展金融业务的机构,通过举债经营,杠杆倍数的高低直接决定着融资租赁公司的规模发展,影响盈利水平。
征求意见稿中,对杠杆倍数的规定如下:
第二十七条【杠杆倍数】融资租赁公司的风险资产总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8倍。风险资产总额按企业总资产减去现金、银行存款和国债后的剩余资产确定。
分析思路
1. 8倍杠杆要求严过金租
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规定,金融租赁公司资本净额与风险加权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银监会的最低监管要求。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照此计算,金融租赁公司的最大杠杆倍数为12.5。
为防范风险,保障经营安全,商务部2015年下发的《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中规定,融资租赁企业的风险资产不得超过净资产总额的10倍。
征求意见稿中,要求融资租赁公司的风险资产总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8倍。风险资产总额按企业总资产减去现金、银行存款和国债后的剩余资产确定。这一杠杆比率明显低于金融租赁公司12.5倍的杠杆率,并且低于原监督管理办法中10倍的比率,进一步拉大了与金融租赁公司的监管指标差异。
2. 释放优秀租赁公司服务实体经济潜能
融资租赁公司一般以大型机械设备为租赁物,资金需求量大,在广泛开展业务的同时,规模扩张也较快,且作为开展金融业务的机构,通过举债经营,资本负债率也较高。另一方面,融资租赁公司的资金来源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穿透性控制,风险控制水平高、运行情况良好的租赁公司才可能获得更多融资支持。
故而,经营较好的租赁公司杠杆率一般比较高。经营情况一般甚至较差的融资租赁公司,资产扩张缓慢,也较难获取外部资金支持,杠杆率反而较低。目前,仅有数家大型租赁公司杠杆率逼近或者超过了8倍,这些公司无一例外均行业的佼佼者。
以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为例,在股东中航工业集团的有力支持下,形成了航空租赁、船舶租赁、设备租赁三个主要业务领域,标的物主要集中于大宗设备(如:飞机、船舶、重型 机械),自成立以来,公司主业跨过短暂培育期进入快速增长期,租赁资产规模实现飞速增长。2016年-2018年末及2019年3月末,中航租赁风险资产占净资产比例分别为806%、830%、849%和788%。
图:2016年-2019年3月末,中航租赁总资产、净资产及杠杆率情况
数据来源:中航租赁募集说明书。
再以平安租赁为例,2016年-2019年3月末,平安租赁杠杆倍数分别为7.97、7.20、7.33以及7.25。
政策建议
1. 放宽对杠杆倍数的限制,仍维持商务部原办法规定,即融资租赁公司的风险资产总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倍。
2. 杠杆比例的压缩宜安排较长时间的过渡期,对超标企业分阶段逐步降低杠杆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