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发布《关于实施福建省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融资租赁贴息专项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出:
支持范围。福建省内(不含厦门)工业领域经营主体采用融资租赁(直租或直租转回租)方式进行设备更新改造的技改项目,项目已完成核准或备案手续。
贴息标准。省级财政对上述支持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项目,按设备融资租赁实际投放金额给予最长3年、年化2%贴息支持,单个项目贴息金额每年不超过50万元。
利率要求。融资租赁利率由经营主体与金融租赁公司协商确定,贴息期内年化利率应不高于融资租赁合同签订时的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350个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