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从银保监会官网获悉,河北银保监局同意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2020年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总规模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3年的金融债券。
河北银保监局关于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发行2020年金融债券的批复
冀银保监复〔2020〕273号
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你公司《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于发行2020年金融债券的请示》(冀金租〔2020〕38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0年第6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2020年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总规模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3年的金融债券。
二、你公司金融债券的发行和管理应遵守《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第8号》等相关规定,做好发行和信息披露等工作。
三、你公司应在金融债券发行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就此次金融债券发行情况向我局书面报告,本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我局报告本金融债券总体发行、使用等整体情况。
河北银保监局
2020年7月14日
来源:银保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