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于2026年8月7日交易时段后,该公司、奔驰中国及奔驰租赁订立减少注册资本协议。
据此,北京汽车与奔驰中国同意按其各自的股权比例减少对奔驰租赁的出资额,共计减少奔驰租赁的注册资本40亿元。
其中,奔驰租赁应以现金方式向奔驰中国退还26亿元,占减少注册资本的65%,并以现金方式向北京汽车退还14亿元,占减少注册资本的35%,从而将奔驰租赁的注册资本由约50.98亿元减少至约10.98亿元。
于减少注册资本完成后,北京汽车对奔驰租赁的出资额将由约17.84亿元减少至约3.84亿元,而北京汽车于奔驰租赁的股权比例将维持不变,仍占奔驰租赁总注册资本的35%。
公告显示,奔驰中国持有北京汽车非全资附属公司北京奔驰的10.335%股权,因此奔驰中国属北京汽车于附属公司层面的关连人士。由于奔驰中国持有奔驰租赁的65%股权,奔驰租赁为奔驰中国的联系人,因此亦属北京汽车的关连人士,本次减资构成上市规则第14A章所指的关连交易。
由于减少注册资本的适用百分比率多于5%但少于25%,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减少注册资本亦构成北京汽车的须予披露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