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立根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金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曹永贵
案由:融资租赁纠纷
诉讼请求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及其他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新增诉讼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10)。
案情最近进展公司已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2019)粤 01 民初 962 号,判决如下:
被告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立根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租金 69,922,670.11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