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完成更名,新增“融资”二字

原创: 研究中心 全球租赁业竞争力论坛

来源:全球租赁业竞争力论坛

作者:全球租赁业竞争力论坛研究中心

12月23日,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司正式更名为“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远东租赁”)。

“租赁”需改为“融资租赁”

2019年6月,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简称“上海金融局”)公布一则通知,通知要求已经取得本市融资租赁经营资质,但名称或经营范围中未规范使用“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字样的企业,于2019年9月30日前,抓紧办理变更登记,在企业名称(所属行业)及经营范围中均统一使用“融资租赁”字样。

融资租赁企业一般分为金融租赁公司、内资租赁企业、外商投资租赁公司。从注册名称要求来看,《金融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金融租赁公司名称中应当标明“金融租赁”字样。未经银监会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在其名称中使用“金融租赁”字样。对于内资租赁企业和外商投资租赁公司,按照一般工商企业来看,对其注册名称并无硬性要求,所以目前部分内资和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名称中仅有“租赁”字样。

天眼查显示,远东租赁已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此前聚信国际租赁、上海国金租赁、中交建租赁已相继完成更名,公司名称统一使用“融资租赁”字样。

目前包括中航国际租赁、海通恒信国际租赁在内的部分注册在上海的租赁公司还尚未完成更名。

风险较高、经营不善的机构陆续退出

11月20日,上海金融局发布公告表示,对上海市融资租赁公司开展清理排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无法取得联系及其他经营异常情况,同时公布了无法取得联系及其他经营异常融资租赁公司第一批名单,包括上海创福融资租赁、上海金达莱融资租赁、上海京升融资租赁等264 家融资租赁公司。

今年9月,上海银保监局发布了《2018年上海市普惠金融发展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末,上海市拥有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1953家,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27家。

而最新相关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三季度末,上海授权实施监管的七类组织共2863家。其中,融资租赁企业1934家,管理资产规模约1.4万亿元,仅从数据来看,相比2018年末,企业数量减少了46家。

“目前,通过对部分行业主动减量提质,一批风险较高、经营不善的机构陆续退出,行业整体实力和风控水平都在不断加强。”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解冬表示,“下一步,我局将依法规范、加强监管,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分级分类监管,探索信息科技监管手段,引导行业自律监管,加强风险预警处置。”

上海出台地方金融监管草案意见稿

日前,上海人大网站发布了《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时间为2019年12月19日至2020年1月9日。

《条例(草案)》对融资租赁等类地方金融组织作出了基础性制度安排,明确立法适用范围,并以加强监管与防控风险为主线,重点针对监管地方金融组织的共性要求,借鉴银证保等金融业审慎监管措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守风险底线。

具体来看,《条例(草案)》明确了地方金融组织的设立需向市人民政府或者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申请许可或者试点。此外,在本市或者外省市设立分支机构、外省市地方金融组织在本市开展经营活动,以及变更注册资本金、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或主要股东等需向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或者区金融工作部门备案。

《条例(草案)》同时确立了地方金融组织的审慎经营义务、消保义务、信义义务、经营信息报送义务和重大风险事件报告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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