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碳达峰、碳中和的“双碳”目标确立以来,租赁行业加快了的转型升级步伐。在坚持绿色发展的理念上,围绕清洁能源、节能减排、城市交通、绿色建筑、乡村振兴等领域,积极发挥“融资”与“融物”优势,探索产业政策,创新租赁产品,推行绿色租赁,支持绿色金融和实体经济的发展。
为应对气候变化,我国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等庄严的目标承诺。对现阶段的中国来说,实现这一目标时间紧任务重,面临不少挑战,且在此过程中需要大量绿色、低碳投资。面对巨大的资金需求,不仅需要政府资金的覆盖和行政介入引导,更需要市场化绿色金融的高效支持,两相结合,将为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带来重大机遇。融资租赁作为金融的重要方式,也将在此背景下充分发挥租赁的特性,走绿色租赁的发展之路。
一、中国“双碳”目标的政治背景
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大会宣布了“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重要目标。
根据“碳达峰“、“碳中和”的政策指引,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3%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十四五期间,各省立足“碳达峰”、“碳中和”的双碳目标,纷纷制定节能减排、产业转型等目标规划,推动绿色低碳产业发展。
随着中国“30·60”双碳目标的提出,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路径也进一步清晰化:到203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将比2005年增加60亿立方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其中,发展绿色清洁能源,改变以煤炭为主的高碳能源和电力结构,转向低碳能源结构,是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的关键。这需要政府、企业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不管对于实体经济还是与之紧密相关的金融体系,双碳目标不只意味着绿色低碳,更是一场社会经济增长方式的彻底转变。
2021年2月8日,在央行发布的《2020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央行明确表态,为发挥好金融支持绿色发展的三大功能,应逐步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金融机构监管和信息披露要求、政策激励约束体系、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及绿色金融国际合作五大金融体系支柱。同年3月20日,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特别指出,实现碳中和需要巨量投资,要以市场化的方式,引导金融体系提供所需要的投融资支持。他表示,金融体系可以在支持绿色转型、管理气候相关风险上发挥积极作用。人民银行已经把绿色金融确定为今年和“十四五”时期的一项重点工作。对于金融机构来说,这不仅意味着金融业务的重新布局,更是与实体经济紧密结合,参与到“双碳”进程,勾勒中国绿色金融发展路线的重大机遇。
二、绿色租赁的概念
根据人民银行等部委印发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和《绿色金融术语(试行)》,绿色租赁是指租赁机构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等经济活动所提供的租赁产品及服务。目前国内的租赁机构主要为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内资和外资)两大类,从绿色租赁的统计标准来看,对于金融租赁公司通过融资租赁形式开展的绿色租赁,监管部门将其视同为绿色信贷进行管理,并出台了具体统计制度。而对于融资租赁公司的绿色租赁业务,因监管部门尚未出台专门的标准和规范,故无法获得相应的统计数据,笔者也仅能从宏观层面上做尝试性的分析。
三、绿色租赁的发展现状
2015年开始,中央和部分融资租赁聚集地区比如广东、天津等地陆续出台相应支持文件,鼓励绿色租赁的发展。如国务院《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天津市《关于构建天津市绿色金融体系的实施意见》等。随着政策的刺激,金融租赁公司首当其冲,将绿色租赁作为调结构、促转型的重要方式。目前70多家金融租赁公司中的一半以上将绿色租赁纳入为主要业务领域,业务涵盖了清洁能源、节能减排、城市交通、绿色建筑、生态旅游、智能制造、污水整治等领域,其中在风力发电、光伏发电、新能源汽车等细分领域发展规模较大,比如行业内的国银租赁、建信租赁、华夏金租、中信租赁等金融租赁公司。
随着各地金融监管条例及融资租赁监管办法的出台,目前整个融资租赁行业也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口,如何做好产融结合,从简单的租赁投放模式向租赁加资产运营服务的创新服务转变,是我们面临的战略选择。而绿色租赁是当前融资租赁公司加快转型、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的必然选择。
首先,从租赁本身来看,融资租赁具备融资与融物的双重优势,在技术升级、设备更新等方面作用突出。有专家表示,融资租赁公司应致力于创新并完善差异化、特色化、专业化、数字化的绿色租赁业务模式,进一步尝试融入普惠金融,将服务触角更多的伸向中小微企业,提供智能化的租赁服务,打造完整高效的绿色生态产业链。
其次,从行业内融资租赁公司的实践来看,一些融资租赁公司(比如越秀租赁、海洋租赁等)根据自身的资源和优势寻找细分的市场,逐步建立起一定规模,总体上看,目前绿色租赁涵盖了清洁能源、污水处理、节能减排、轨道交通、绿色建筑、乡村振兴、智能制造等各大领域。
随着发展环境的持续优化及政策支持,绿色业务领域的拓展,早期进入的融资租赁公司逐渐向差异化、特色化发展升级,形成一定的竞争优势。
2021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支联合浙江银保监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共同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的指导意见》,在全国率先出台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10各方面25项金融举措。同年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出台了《浙江省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工作指引(试行)》,加强对我省的融资租赁公司的监管工作和方向指引。号召省内的融资租赁公司围绕国家及浙江省的相关政策,积极布局绿色产业,推出绿色租赁产品,大力支持和服务地方绿色低碳行业。
四、未来绿色租赁的发展之路
为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对租赁转型提出了客观要求。绿色租赁,作为租赁行业发展的新方向之一,是解决绿色低碳产业快速,防范气候变化风险的重要金融手段。绿色租赁发展应进一步聚焦碳减排,充分发挥“融资”与“融物”的特性,做好相关的风险管理,为实体企业在绿色低碳领域中配置更多资源。
根据德银研究数据显示,中国绿色金融市场规模或将在2060年增至100万亿元。以融资租赁市场10%的渗透率测算,我国绿色租赁市场规模到2060年将达到10万亿元,市场空间巨大。笔者认为绿色租赁作为绿色金融的一部分,未来如何发展、如何创新尝试,如何在实践中摸索实现行业合力,共同探索绿色租赁的发展之路,是当下应着力思考的。结合荣年租赁近几年在分布式光伏电站租赁及“分布式+”绿色租赁中的经验,提几点自己的想法和建议。
(一)构建绿色租赁标准,加强租赁政策支持。
从宏观层面看,构建绿色租赁的标准对绿色租赁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融资租赁已有五十多年的发展历史,现已初具规模,据专家统计,融资租赁合同余额已超过6万亿元。融资租赁产品也在不断完善,已成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环节。但当前央行推出的绿色融资制度标准主要还是针对银行等主要金融机构,暂未充分考虑融资租赁特性,较难适应绿色租赁业务的特点。简单参照现行的绿色金融标准并不一定利于绿色租赁的长远、稳步发展。故构建行业内的绿色租赁标准或作为绿色金融标准的补充应提上日程,比如建立绿色产业目录来确定哪些行业能作为绿色租赁的准入标准;地方建立信息平台或数据库,对入库的企业给予融资租赁服务地对接;鼓励租赁物形式创新,对涉及碳排放、排污权、节能量(用能权)等未来可交易的无形资产与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一样视同为租赁物,在不违背监管政策的基础上扩大租赁物的认定范围和标准。绿色租赁标准制定能更好的实现租赁的合规发展,为绿色租赁业务开展提供依据。
同时加大政策的支持,更好的带动绿色租赁业务的前行。比如地方政府可以出台有别于一般租赁奖励政策,对实施绿色租赁的融资租赁公司和承租企业给予一定的补贴或奖励,作为租赁公司年末金融办考核和承租企业年末能效考核的加分项等,从而提高行业内节能降耗、清洁环保的意识。
(二)深耕细分领域,形成专业化、多元化运营
融资租赁作为深度服务实体企业的金融力量,通过专业化、多元化的运营模式助力绿色产业发展,则将成为行业支持推动绿色低碳转型、践行绿色理念的缩影。融资租赁公司可以建立绿色租赁的专营部门或团队,配备细分领域的专业人才,更好的实现产融结合。
1.尽调专业化
融资租赁项目尽职调查是必不可少的环节,也是项目投放成功与否的关键。尽调不仅仅针对企业的征信、财务、经营、租赁物、实控人、屋顶业主资信等各方面的金融化判断,同时也要引入专业人才针对行业的特性对产品、工艺、技术、质量等进行专业化分析。特别是像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很多承租方均是实力较弱的项目公司,单从金融方面去尽调,较难获得精准的判断。荣年租赁公司推行产融结合,成立科茂微电网技术有限公司,引入分布式光伏电站行业专业人才,除投资运营光伏电站外,同时为荣年租赁公司的分布式光伏电站租赁项目提供专业化尽调,从电站建设前期备案、电力提资、屋顶结构、组件逆变器配电柜等主要设备型号、施工质量、日照气象数据、并网发电、地方电力接入要求等各方面给予协助提供专业化意见,帮助荣年租赁公司在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尽调上做的更完善更全面。
2.产品多元化
根据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建设运营特点,荣年租赁公司在光租通产品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和创新。针对拟建的电站租赁项目,提供带有建设期的直租赁产品,在合理的建设期限内,仅收租息不还本,降低承租人在电站尚未并网发电产生电费收入时所带来的还租压力。针对并网发电的电站租赁项目,在电费收入现金流覆盖的基础上,提供对应期限的售后回租产品。针对分布式光伏电站发电波动和日照情况,对发电高峰季节提高还租比例,对发电低峰季节降低还租比例,实行非等额的不规则还租模式,从而更好的与电站的现金流相匹配,减少承租人因发电低峰造成电费收入不能覆盖租金的情况发生。多元化的产品符合不同阶段的租赁项目,更好地为承租人解决资金需求和还租压力。
3.合作广泛化
立足分布式光伏电站租赁的基础上,与电站主要设备供应商、EPC建设单位、运维公司、电站收购方等均建立一定的联系和合作,更便于防范和管控光伏电站风险。比如在逆变器上和华为、阳光、锦浪等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加强对电站运营数据的抓取,提高租后检查的效率和真实性;与隆基、协鑫、晶科、阿特斯、东方日升等组件厂的联系和沟通,可以更好的了解目前行业里电站发展趋势和技术路线,为后续电站租赁方向提供指引;与行业内知名的EPC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合作,可以规范电站租赁项目的质量,特别是在建光伏电站直租赁项目,能更好的了解现有电站建设的规范性,降低建设期带来的租赁风险;与行业内的电站收购方建立合作机制,可了解电站市场价值和趋势,疏通了电站租赁物的变现渠道,有效降低分布式光伏电站的租赁风险。
(三)增强数字赋能,实现信息集中化
未来的绿色租赁业务,必须支持绿色制造、绿色农业、绿色消费、绿色建筑,要在计量几乎所有经济活动的碳排放碳足迹的基础上开展。而这些主体、项目和产品进行绿色识别的难度很大,在此情况下,融资租赁可以充分发挥“融资”与“融物”的优势,在产业链细分领域,甚至各个环节,利用服务实体企业的机会,结合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金融科技手段,提供给智能化的租赁服务,打造完整高效的绿色生态产业链。
比如基于光伏领域的经验,可以搭建出新能源电站资产评估体系,可以全面记录光伏电站的运营数据、租赁物变化及风险提示等。使租赁公司可以通过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过程,解决有数据、用数据和用好数据的问题。
(四)拓宽融资渠道,夯实资产规模
目前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渠道主要为银行信贷,债券发行相对集中在国有背景的融资租赁公司。而绿色债券的发行,则受制于资金监管要求、绿色认定标准、信用评价等因素影响,融资租赁公司特别是民营的融资租赁公司较难达到债券融资标准。拓宽融资渠道,对于绿色租赁规模的增长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对于国有或上市背景的融资租赁公司而言,绿色债券未来将成为绿色租赁主要的资金来源。据万得数据统计,2021年上半年,租赁行业共发行了25笔绿色债券,涉及3家金融租赁公司和8家融资租赁公司,发行总金额已达到23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8%。其中,金融债发行规模为80亿元,ABN(资产支持票据)发行规模为60亿元,ABS(资产证券化)发行规模为45亿元,公司债发行规模为30亿元,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为18亿元。从资金用途看,绿色债券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液化天然气、风电、水电和光伏等清洁能源领域。鉴于绿色债券市场的逐步活跃,参与的融资租赁公司需通过预期管理及时对金融市场变化做出反应,提升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风险管理和成本管理的前瞻性水平。同时对绿色债券的准入标准和发行条件也需进一步完善,结合融资租赁期限长、比例高、还款方式灵活等特点,开发出相匹配的债券产品。
对于群体更大的民营背景融资租赁公司来说,其资金来源渠道狭窄,资产规模受限,较难在绿色租赁业务上有突出的发展。但民营租赁公司相对灵活,决策快,面对更多的中小微企业,能获取第一手信息,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政府应对租赁行业中做法规范,风险防范能力强的民营融资租赁公司予以肯定,提高民营融资租赁公司在金融市场上的地位,引导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介入共同发展绿色租赁。同时融资租赁公司之间也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实现租租联动,联合租赁、转租赁的模式来解决民营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困难问题。
2021年作为“十四五”的开局之年,对于绿色租赁发展而言,更具有深远的意义。融资租赁公司应始终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资源优势,深化绿色租赁,服务绿色产业发展。建立健全绿色租赁体系,借助租赁企业自身的转型,产品的创新和良好的运营能力,以更加高效、便捷、安全的绿色租赁服务来支持实体经济的持续发展,为绿色产业创造更多价值与空间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