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科书里有关市场营销学的理论有很多,但最经典、最流行、应用范围最广的还属杰罗姆教授的4P理论,即产品、渠道、价格和促销。虽然劳特伯恩教授在4P分析框架下所提出的4C理论曾风靡一时,大有取代4P理论之势。但笔者认为两者本质上并没有区别,只不过一个是从生产商的视角出发,一个是从客户的角度来考虑。劳特伯恩教授的4C理论认为,我们应该关注客户的需求,而不是产品;关注客户愿意支付的成本,而不是价格;关注与客户的沟通,而不是促销;关注客户的便利,而不是渠道。作为一个市场营销的实践者,笔者在开展融资租赁的业务中,并不会拘泥于对4P还是4C的严格应用,因为在不同的市场环境中,面对不同的产品属性(工业品、消费品、服务类产品)我们的侧重点可能会有所不同。例如,假如一家租赁公司的债权融资产品额度大、期限长、成本低,在市场上极具竞争力。那么此时,客户在选择有限的情况下,他可以忍受反反复复的资料补充,复杂的操作程序以及长时间的操作周期,因为产品的优势是不可替代的。此时,租赁公司为每一次客户体验提升所做的努力都是可以转化为产品价格的提升。如果一家公司可以成功的让他的客户完全依赖他,那么这家公司就无需考虑客户的满意度。像微软这种准垄断的产品,他最大的竞争对手就是他自己。此时,我们对产品的关注会大于对客户需求或者客户体验的关注。另一个例子是有关价格的,融资产品的价格不像一般的工业品或消费品价格相对固定,它不是固定的,是在一个区间范围内波动的,是根据客户的资信情况和可接受程度来确定的。影响客户对成本接受的因素有很多,自身的财务情况、负债规模、融资能力、资金用途以及对资金需求的紧迫程度等等。所以,关于价格,租赁公司考虑更多的是客户愿意支付的成本。